小孩被劈成两半(那个愿将孩子劈为两半的妈妈)
在农村老家,我们常常能见到一些荒唐的事。
譬如某户人家辛辛苦苦靠着自己双手去搞养殖,他们起早贪黑喂养鱼苗,待鱼长大以后,他们将自己的鱼拿到菜市场去卖了好价钱。
一两年后,他们过上了好日子,那鱼塘成为了他们源源不断的钱源。
可是有一天,这户人家清早起来发现鱼全死了。
怎么死的?
鱼塘被人下了药。
谁干的?
不知道!
干这事的人得了啥子好处?
啥好处都没得。
那他为啥干这事?
不知道。
我说这些事荒唐就荒唐在这儿,他们在干损人不利己的事。损人利己的事常有人干,而损人不利己的事一样常有人干。
就像那往别人鱼塘投药的人,他究竟图啥呢?
有一类人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幸福,若然别人过得比他困苦,他会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。而倘若别人比他过得富裕,他会产生一种妒忌感,这时候,他心里莫名其妙地烦躁。
而损人不利己的,往往就是这一类人。
我自小生活在农村,无事去村里人家闲坐时,一群无所事事的农村女人就开始八卦起哪家哪户的奇闻轶事。她们说得绘声绘色,仿佛亲眼所见一般。
“唉,我跟你说,那家媳妇又跑了!”
然后,由这个话题便衍生出各样奇葩的猜想来。最后,她们再对比自己的幸福生活,觉得无比满足。
“唉,那姓李的人家买了小车了。”
这话题一提出来,众妇女的欢笑声便少了。
于是,有人就说:“他家那钱绝对来路不正,搞不好哪天进监狱里去!”
雨果的《悲惨世界》中就描写了这样的女人。
方汀将自己的私生女丢在德纳第夫妇的客栈,而后孤身前往一个工厂去上班,以养活自己女儿。她每月都会悄悄写信,寄钱给那客栈老板。
然而,同行的女工看到以后,便猜想方汀行为不端。为了坐实她行为不端,一个女人还特地跑了上百里去方汀寄养女儿的客栈,就为了验证方汀的确有个私生女。
方汀最后被开除,那女人得了什么呢?
啥都没得到,她还自掏腰包付了车费,她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干这损人不利己的事。
很多人把他们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,别人幸福他痛苦,别人痛苦他幸福。
两个女人同住一个屋子,各有一个孩子。
有一天,有一个女人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压死了。于是,她悄悄把自己死的孩子放到另一个女人怀里,而从她怀里抱走了那活着的孩子。
当那熟睡的女人醒来以后,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那女人抱走,于是本能地要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。
可是,没有人看见孩子是谁的,真妈妈和那假妈妈都说死的是对方的孩子,而活着的才是自己的孩子。
她们相互告状,于是告到了所罗门那里。
这案子咋断呢?
没有第三证人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
这样吧,既然这孩子都是你们的,那就把孩子劈为两半,你们各人领一半走吧!
真妈妈听这话,宁愿不要这孩子。但是当假妈妈听这话时,那假妈妈兴高采烈,说:“这孩子既不归我,也不归她,把她劈为两半吧!”
当我读到这样的话语时,我心里毛骨悚然。
你说从头到尾,这假妈妈干这事,她图啥?孩子劈成两半以后,她能得到什么?难道她死去的孩子还能复活么?
假妈妈干这损人不利己的事情,她心里该有多么扭曲。
“是呀,我的孩子死了,为什么她的没有死?不行,这不公平,她的孩子也必须死掉。”
这种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事情,又岂止是这假妈妈的专利呢?
“与喜乐的人同乐,与哀哭的人同哭。”,这是圣约上所教导我们的话。
这话看似平常,但是这话不正是治愈那些以别人痛苦为幸福,以别人幸福为痛苦的畸形人的良药么?
愿我们都不是那要将别人孩子劈为两半的妈妈,愿我们常常记住这真理的教导,与喜乐的人同乐,与哀哭的人同哭。